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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50012
- 處分日期
- 2021/05/11
- 違規日期
- 2021/03/2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廢水處理設備浮除槽(T01-04)有一未經核准之管線(自來水管線);砂濾器(T01-06)、活性碳塔(T01-07)逆洗水及污泥處理產出之濾液(濾液槽T01-11)接至緩衝槽1(T01-02),未依核准登記事項運作將前揭廢水收集至調勻槽(T01-0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興業街六號(A棟三樓、四樓、七樓、八樓、九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興業街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