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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3/29
- 違規日期
- 2022/02/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東南水泥廠房拆除工程(管制編號:E110E43024)」,經本局人員於111年2月23日稽查發現以下缺失,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共記缺失18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一)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噴灑化學穩定劑。(二)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三)拆除作業:旨揭工程為第一級營建工程,僅採行加壓噴水設施,未於結構體包覆防塵布。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5月25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稔田里高楠公路屏山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屏山巷1號(油廠段93地號等20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