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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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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40037
- 處分日期
- 2019/04/19
- 違規日期
- 2018/02/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19)、其他含有機氯污染物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49)、爐渣(D-1101)、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有機性污泥(D-0901)、無機性污泥(D-0902)現場有實際貯存情形,惟查107年2月至108年2月C-0119、C-0149、D-1101,107年6月至108年2月D-0599,107年12月至108年2月D-0901、D-0902,貯存情形均申報為零,顯未正確申報貯存量;次查108年1月D-2499,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另查R-1301、D-1399及D-2601,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石化三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三路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