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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10018
- 處分日期
- 2017/11/21
- 違規日期
- 2017/10/3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溪湖鎮田中里田中央路2段61巷16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其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貯存設施並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經本局派員於106年10月30日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田中里田中央路二段六一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田中里田中央路二段61巷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