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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3/03
- 違規日期
- 2025/01/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000年00月00日函附該局位於本市楠梓區油廠段00地號等265筆土地上建築物(原使照:(000)高市工建築使字第00000號,門牌號碼: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00號)拆除執照申請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委由貴公司負責並已先行拆除,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安吉里民族一路八○號三○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油廠段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