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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9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9/21
- 違規日期
- 2020/08/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62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 mg/L(限值100 mg/L)、氰化物**.* mg/L(限值1 mg/L)、鋅**.* mg/L(限值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62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二四巷一○弄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24巷10弄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