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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 文號
- 23-112-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3/10/11
- 違規日期
- 2023/09/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雲林縣西螺鎮埔心路至東南路道路改善工程」(管制編號:P111P44030-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18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該工區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地出入口等未採行防制措施,本次查核缺失點數共:28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西螺鎮(雲林縣西螺鎮埔心路至東南路道路改善工程)工區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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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