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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發利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6002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6/24
違規日期
2020/05/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回收印染機未妥善防範,致殘留之紅色油墨因雨沖刷棄置於埤溪排水溝污染水體屬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豐洲里豐洲路一八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前寮路62之2號
統一編號
848881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