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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13
- 處分日期
- 2023/11/15
- 違規日期
- 2023/10/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2年10月18日以DA/BC/12/086/E1266報單號碼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FLAKES」1批,計1個貨櫃,重量為23,562KGM。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0月24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及貴公司人員至中國貨櫃場第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辦理現場查驗結果,貨櫃內裝物為廢車材塑膠(貴公司說明為PP材質)太空袋,惟夾雜廢泡綿、廢保麗龍、廢塑膠管、廢電線、廢金屬管、廢布等雜物,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屬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出口應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四六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國貨櫃場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24.2824176,120.5280894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