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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3/07
- 違規日期
- 2017/10/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自辦廠房倉庫車棚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於106年10月17日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辦理審查作業,惟本局於106年10月27日前往該拆除工程現場稽查,發現該拆除工程現場已完成拆除工程作業,其所衍生之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逕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行為,即逕行拆除作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五一四巷三三弄三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將軍區苓子寮段一小段七七七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