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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

文號
40-107-04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4/09
違規日期
2018/03/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將醫療點滴輸注液容器內殘留之藥劑排空後再委託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頂湖路一二三、一二三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頂湖路123、123之1號
統一編號
1357005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