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90024
- 處分日期
- 2017/09/20
- 違規日期
- 2017/07/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保局派員於106年7月17日前往貴公司學甲廠稽查,稽查當時會同貴公司學甲廠張峰毅先生於廠區外巡查,於貴公司學甲廠周界下風處聞有與廠內相同之異味(動物飼料製程異味),於現場採取空氣樣品一袋,並立即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汎美檢驗科技有限公司(環署環檢字第024號)進行分析檢測,檢測值為55(標準值為30),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合格之檢測報告書及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七一號一五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光華里頭港子1-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