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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0-090009
- 處分日期
- 2011/09/26
- 違規日期
- 2011/09/0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從事土石加工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違反地點:員山鄉七賢段60、61、62、63、64地號),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即將廢(污)水排放至承受水體,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二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整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一規定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七賢村溪洲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七賢段60、61、62、63、64等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