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桃花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桃花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6002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6/17
違規日期
2019/10/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自107年12月28日起將廢水處理設施委託三泰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為操作,惟貴公司未於委託代操作業者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將代操作業者資料登載於許可證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一四七號、一五一號、一五三號等之地下二樓至地上一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51號
統一編號
5350473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