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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80016
- 處分日期
- 2019/08/14
- 違規日期
- 2019/04/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科廠從事凹版印刷作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永科廠督察,發現貴公司永科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花壇鄉永春村中溪一巷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永科三路一九號B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