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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7-01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1/15
                
- 違規日期
- 2017/09/29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使用動力機具發出之聲響,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本府測得2分鐘均能音量為55.4分貝,背景音量因貴公司人員表示無法關閉總電源以致無法量測,爰依噪音管制標準第三條之背景音量之修正(三)內容,略以「...;進行背景音量之測量時,負責人或現場人員無法配合者,即不須修正背景音量,...」,判定量測結果音量為55.4分貝,超出第三類管制區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及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南崗三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鹿山路1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