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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庭車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10-022751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2/26
違規日期
2021/01/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之地面,未依規定清除。 (煙蒂,飲料杯,木板等垃圾未清運整理)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三四一巷五弄一五號二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2段51號內
統一編號
8044414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