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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天福德宮

文號
22-107-06001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06/28
違規日期
2018/01/13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3日派員會同仁德分駐所警員與仁德區公所人員於本市仁德區中山路40巷口,執行廟會優質化稽查,現場發現貴宮於107年1月13日上午5時26分於前揭道路上擺放爆竹煙火,並於107年1月13日上午5時48分未經申請核准,逕行施放一般爆竹煙火(已拍照及錄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暨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7日府環空字第1061247725C號公告事項一、(一)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暨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1點附表一項次一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二○○巷四六弄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15鄰200巷46弄2號
統一編號
0848107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