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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10027
- 處分日期
- 2022/01/28
- 違規日期
- 2021/11/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11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10高雄市廢乙處字第OOOO號),處理項目為非有害油泥(D-0903)、廢熱媒油(D-1702)、廢潤滑油(D-1703)、廢食用油(D-1705)及廢油混合物(D-1799)之物理及化學處理,稽查時廠房內發現一廢油品槽,據貴公司表示該槽體為廢切削油前處理過濾裝置,惟檢視貴公司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附錄之廠區配置,貴公司未登載該設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七街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七街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