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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100001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24/10/17
違規日期
2024/04/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廢(污)水處理專責離職未依規於期限內(30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視同未設置專責人員。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埔前里埔前路四九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埔前里埔前路四九號
統一編號
4710934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