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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0/03
- 違規日期
- 2023/05/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混凝土拌合作業,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67-00號),並設有袋式集塵器(A001~A004)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5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時,貴公司製程操作中,惟112年起迄查核日止,均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載內容每日記錄袋式集塵器壓降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環河路一段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環河路一段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