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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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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8/11/05
- 違規日期
- 2018/05/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07年5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5704042)現場稽查發現,廢樹脂(D-0201除外)(廢棄物代碼:D-0202)貯存區旁、圍牆邊、第三廠區旁,均暫存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與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不同,未於變更前提送變更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一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田新里文德路三段一二七號、一二七之一號、一二七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