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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10037
- 處分日期
- 2018/01/25
- 違規日期
- 2017/08/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興業路12-1號從事未分類其他紙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419-00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1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廠M01製程燃油鍋爐(E001)之排放管道(P001)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264mg/Nm³,已逾排放標準100mg/Nm³,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3月3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興業路一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興業路一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