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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瀝青拌合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3001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3/19
違規日期
2019/01/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5號),經查旋風分離器(A101、A001、A103)故障無法啟動,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一路阿四巷四之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鶯歌區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一路阿四巷4之2號
統一編號
342160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