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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00014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違規日期
- 2019/09/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5)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D0093-03號)。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佳里廠稽查,經現場查核M05製程脈動式集塵器(A502~ A504、A506~ A507、A509~ A510)及其他袋式集塵器(A508、A511~ A513)濾袋更換頻率應每2年更換1次,惟貴公司無法提供相關更換資料,且亦無法提供每日原料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二之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12-18、12-27、12-2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