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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眾畜牧場

文號
40-107-10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01
違規日期
2018/05/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28日派員至貴畜牧場督察,發現門口有1頭斃死豬露天放置於地面,已孳生蒼蠅,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中路里七十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中路段2934.94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