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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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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90013
- 處分日期
- 2021/09/13
- 違規日期
- 2021/05/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4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長美小段18-1地號等承造厚陞建設-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6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設置之沉砂池總體積為4.68立方公尺,明顯與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沉砂池總體積17.86立方公尺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同德六街八九號一○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博愛路與民權路交叉口(桃園段長美小段18-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