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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淵武畜牧場

文號
30-108-060007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9/06/06
違規日期
2019/05/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罰鍰金額
NT$7,7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畜牧場於108年5月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場產生之污泥流入場區旁之溝渠,未善盡妥善處理之責,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7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崙背鄉港尾段一三七、一四四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崙背鄉港尾段一三七、一四四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