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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4-010010
- 處分日期
- 2015/01/28
- 違規日期
- 2014/12/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貴廠於廠區內露天堆置爐碴等物質,經本局派員稽查,查獲未依規定收集處理其之逕流廢水,逕將該股廢水於放流口(RD03)排放至雨水下水道,經豐祥大排流入承受水體(新城溪流域),且現場檢測結果pH:9.84、9.88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應介於6~9),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並處新臺幣10萬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五七號、冬山鄉大興村德興一路五九號、五結鄉成興村五濱路一段二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5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