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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5/03/11
- 違規日期
- 2024/09/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小港區中林路16、18、20號操作固定污染源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1),本局於113年9月24日至貴廠執行廢氣燃燒塔使用紀錄查核,貴廠廢氣燃燒塔A001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依據貴廠所提資料,廢氣燃燒塔A001於113年1月6日至16日、113年5月18日至25日、113年6月3日、113年6月4日導入之廢氣總淨熱值,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所訂規定(應大於12 MJ/Nm3),另查該期間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不符同條所訂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應介於15~50%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宮里中林路一六、一八、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鳳宮里中林路一六、一八、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01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