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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36
- 處分日期
- 2023/08/17
- 違規日期
- 2023/05/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2年5月17日派員至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榮工北路4號)稽查如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貯存區未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四號、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