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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08
- 處分日期
- 2024/12/12
- 違規日期
- 2024/06/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從事綜合商品零售,結合倉儲與賣場一體且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2500萬元以上產生廢棄食品之零售式量販業(資本總額新臺幣191億元),屬「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12年5月至113年5月間,分別有申報廚餘(廢棄物代碼:R-0106)清運聯單24.271公噸、25.315公噸、23.423公噸、25.628公噸、27.234公噸、22.788公噸、23.146公噸、25.865公噸、25.729公噸、24.278公噸、22.362公噸、23.949公噸及24.813公噸,惟皆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另於112年8月申報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R-1702)產出0.233公噸、貯存0公噸、清運聯單0.267公噸,112年9月未申報廢食用油產出、貯存情形,並申報廢食用油清運聯單0.224公噸,以上屬申報質量不平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二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二八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