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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文號
30-109-050007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0/05/26
違規日期
2017/05/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署所屬「公道五延伸新關(向東)工研院中興院區支線」工程,依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資料,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惟查貴署所提竣工報告,工程開工(106年5月26日)前至竣工(108年7月8日)皆未提送工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至本府審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公道五延伸新關(向東)工研院中興院區支線
統一編號
0419194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