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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15
- 處分日期
- 2017/08/10
- 違規日期
- 2017/06/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6月28日派員至貴企業社(地址:臺中市北屯區軍功里軍功路二段281號)執行稽查作業,貴企業社鋁鑄造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35-00號),現場查核時製程設備正常運作中,依據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貴企業社應每日進行原物料使用量、產製量及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壓差值)紀錄,且應每月執行污染源設備(E001~E004)檢查保養,惟查核現場紀錄報表,貴企業社106年6月未每日紀錄原物料量及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壓差值),且於取得操作許可證迄今仍未執行污染源之月檢查保養紀錄與執行相關替代方案書面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9月8日前提出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里軍功路二段二八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里軍功路二段二八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