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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110035
- 處分日期
- 2024/11/30
- 違規日期
- 2024/08/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X臺南市廢X清字第00X3號),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HXB-2X79於113年8月23日05時50分車輛無軌跡(監控地點台6X線南下口XB交流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大成路一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大成路一一六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