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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10023
- 處分日期
- 2018/11/27
- 違規日期
- 2018/08/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 (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14-00號),本局於107年8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查獲數項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 M01許可證有效期限為104年5月21日至109年5月20日止,經查首次定檢為105年8月3日,已逾期定檢。(二)105年8月3日執行P001管道(P、S、N)檢測,未完成網路申報。(三)105年8月3日周界檢測於105年9月26日網路申報,106年7月12日周界檢測於106年9月1日網路申報;皆未於檢測後30日內完成網路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田里南田街七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田里南田街七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