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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20005
- 處分日期
- 2019/12/27
- 違規日期
- 2019/09/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本案為案件編號38940304(000)後續辦理,由東勢鄉程海段215~218地號地主(蔡○○,P1********,**/**/**)委託錢○○(A2********,嘉義市****路******,0988******)至本局說明,現○○表示該土地係為建造雞舍,故向國○○業有限公司購買控制性低強度材料(CLSM),用於鋪設臨時步道,另國○○業代表曾○○表示該CLSM材料係以該公司再利用廢棄物中之廢棄玻璃及燃燒飛灰拌合而成之產品,經查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中規定飛灰之再利用用途僅用於CLSM或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另查程海段215~218地號為農牧用地(地目:田;使用分區:特定農業區),該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種類,數量,許可,許可期限,廢止,紀錄,申報,再利用產品之標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本局依法告發。二、本局已告知事業代表曾○○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其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上述行為已當面與曾○○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臺西鄉牛厝村成功路一七一之二、一七一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東勢鄉程海段地號2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