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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90052
- 處分日期
- 2019/09/24
- 違規日期
- 2018/09/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環境衛生管理科107年9月25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赤崁段潮洲寮小段4132、4133、4134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該址為貴廠使用,現場堆置廢鐵,來源為中油、造船廠等事業,核屬事業廢棄物,惟未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本局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即從事收受廢鐵之再利用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華七街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赤崁段潮洲寮小段4132、4133、4134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