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豪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11-040001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04/01
- 違規日期
- 2021/10/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44-11、44-14、44-20等3筆地號土地(土地面積:4,234平方公尺)從事廢棄物回收業,卻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向本府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二段一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二段125號
- 統一編號
- 8418236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