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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豪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文號
41-111-04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4/01
違規日期
2021/10/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44-11、44-14、44-20等3筆地號土地(土地面積:4,234平方公尺)從事廢棄物回收業,卻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向本府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二段一二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永光里民權路二段125號
統一編號
8418236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