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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55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違規日期
- 2020/0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宏昇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畜牧場登記證(農畜牧登字第217977號)及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證(農畜肥許字第0066號)。另查其場內雞隻產生之雞糞,業者經過乾燥及發酵後製成肥料後販售,屬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三條附表一編號一、禽畜糞,惟查該廠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南路二段二四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南路二段24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