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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8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8/08
- 違規日期
- 2024/03/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沿海三路26號從事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8),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244-05號)。本局於113年3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使用原料有機溶劑2015-X-55-1(成分:二甲苯、乙苯、醇酸樹脂)及添加劑流變助劑(成分:二甲苯、聚酰胺、乙苯、乙醇),發現內容物含有「乙苯」未登載於許可證內,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文到翌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三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三路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