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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54
- 處分日期
- 2022/02/16
- 違規日期
- 2021/12/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該事業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及污染防治操作情形,作成紀錄。2.收受進廠之廢木材未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處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1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