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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60017
- 處分日期
- 2018/06/13
- 違規日期
- 2018/05/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設籍本縣彰化市福田里福興路68號,公告行業別為金屬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於107年5月1日進行自主性網路申報勾稽作業(106年3月至107年2月間),發現貴公司106年3月至5月間,無機性污泥(D-0902) 產出量分別為7.58、35.5326、3.4117公噸,其產出量逾所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932公噸)百分之10之情事。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通過後,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7年5月7日派員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福田里福興路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福田里福興路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