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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53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違規日期
- 2021/11/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處未申報110年9月***化合物(廢棄物代碼:***)、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產出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二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9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