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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吉企業有限公司和美廠

文號
30-103-04000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4/04/25
違規日期
2014/04/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8款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於文到日立即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作業廢水以調整廢(污)水流向,使其未經許可登記之處理單元逕行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為同法第73條第8款所稱嚴重影響附近地區水體品質之行為,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命令停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南佃里渭南路一二五巷二○號
統一編號
8663289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