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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3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3/09
違規日期
2018/02/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現場查核確認該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應設置甲級廢(污)水專責人員,惟查僅設置乙級專責人員,顯已違反依水汙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後續將以本法第48條第3項規定進行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里嘉新東路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2號
統一編號
8635237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