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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1-120077
- 處分日期
- 2022/12/17
- 違規日期
- 2022/05/21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0日上午3時派員至本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與金和路交叉口稽查,現場為貴公司承攬本市「桃園捷運綠線GC02工程」查貴公司領有主管機關核發夜間施工證明文件,現場正進行推土機及連續壁挖掘作業,於周界外適當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7分貝,最大音量為7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夜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全頻均能音量62分貝,最大音量75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10年12月12日3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21日2時52分派員前往違規地點稽查,現場1臺抓掘機及挖土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5.2分貝,最大音量為81.9分貝(背景音量46.7分貝,相差10分貝毋需修正),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6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一二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與金和街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