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進畜牧場
- 文號
- 41-106-050016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2/13
- 違規日期
- 2017/01/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於106年1月10日16時41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三湖段572地號發現有堆置豬屎,有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2.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依法告發處分。3.稽查過程會同業○○確認無誤,並告知已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供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三湖段三八三、五七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三湖段383.572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