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進畜牧場
- 文號
 - 41-106-050016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17/02/13
 - 違規日期
 - 2017/01/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於106年1月10日16時41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三湖段572地號發現有堆置豬屎,有影響環境衛生之情事。2.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依法告發處分。3.稽查過程會同業○○確認無誤,並告知已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供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三湖段三八三、五七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三湖段383.572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