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4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4/17
- 違規日期
- 2024/12/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惟未經妥善處理及採行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排放作業廢水(製豆廢水)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環境部113年1月16日環部水字第1121335997號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四、(一)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西圳街一段一一五之二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 西圳街一段115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