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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55
- 處分日期
- 2022/01/16
- 違規日期
- 2021/10/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10年9月29日、10月27日、11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110年8月26日委託上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清運頻率約每個月清運1次,惟未與清除處理機構簽訂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萬丹路三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萬丹路三三七號22.6133237,120.399781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